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78.关于这个星球上的订婚和结婚,他们说,当女儿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时,她就待在家里,在结婚之日前不可外出。然后,她被带到一个夫妻房,许多适婚少女也被带到那里;她们在此被安置在一道齐腰的屏风后面,只露出她们的脸和胸。然后,少男便来到这里为自己选择妻子。当一个少男看中一位适合他的女孩,并且从心灵上被她吸引时,他就去和她牵手。如果这个女孩跟着他,他就把她带到早就预备好的一个房间,使她成为他的妻子。他们从脸上就能看出他们的性格是否合适,因为每个人的脸都是其心灵的标志,没有丝毫掩饰或欺骗。为确保整个过程文雅得体,没有淫荡的意味,一位老翁坐在少女的后面,一位老妇则坐在他旁边,以进行观察。这样的地方有很多,少女都被带到这里;还有规定时间让少男作出自己的选择。他们若在一个地方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少女,就到另一个地方;若这一次没有找到,就下一次再来。他们继续说,一个丈夫只能有一个妻子,永远不可超过一个,因为这违反神性次序。(全书完)
10729.“六日要作工”表一个人被主重生的第一个状态,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荣耀的第一个状态。这从“六日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第七日或安息日之前要作工的“六日”是指一个人被主重生的第一个状态,就是一个人拥有真理,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并卷入争战时的状态(参看8510, 8888, 9431, 10360节)。它还表示主在世用神性真理与地狱争战,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时,其人身的荣耀的状态(参看10360节)。因为人在被主重生时,会经历两种状态;第一种状态存在于他拥有真理,并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之时,第二种状态存在于他拥有良善,并出于良善看到并热爱真理之时。在第一种状态下,诚然,此人被主引导,然而是通过他自己的东西被引导的;因为出于真理行动就是出于人里面的那些东西行动;而出于良善行动就是出于主行动。
由此明显可知,人在何等程度上允许自己被通过真理引向良善,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导并引向主。因为结合在一起的一切事物都有作用和回应,作用的是良善,回应的是真理。然而,真理从来不会自动作出回应,只是被良善驱使作出回应。因此,只要真理接受良善,它就对良善作出回应;只要作出回应,它就与良善结合。由此也可推知,在一个人与主结合之前,主通过真理鞭策他朝向自己;只要此人允许自己被引导,他就与主结合。事实上,神的真理具有这样的性质:它们合乎良善,因为真理出自良善。此人由此拥有感知,而感知本身就是一种回应,或说本质上是一种回应的形式。允许自己被鞭策,或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,就是照真理生活。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在某种程度上知道,“六日作工或劳碌”所表示的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第一个状态是怎么回事。
878.“挪亚伸手”表示他自己的能力,“接了鸽子,把它带到自己这里,进入方舟”表示自我是他所行的良善和所思的真理的源头,或说他从自己实行良善和思想真理。这从“手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手”是指能力,故在此是指他做这些事所倚靠的自己的能力。事实上,“伸手接了鸽子,把它带到自己这里”就是将鸽子所表示的真理应用并归因于自己。“手”表示能力,以及权威或能力的行使和由此产生的自信,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,如以赛亚书:
我必察罚亚述王自大的心所结的果子,因为他说,我所成就的事,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,我本有聪明。(以赛亚书10:12-13)
此处“手”明显表示他自己的能力,他将所成就的事归因于自己的能力,这是察罚他的原因。又:
摩押必在它中间伸开手,好像游泳者伸开手来游泳一样,但祂必使他们的骄傲和他们手的水闸一并败落。(以赛亚书25:11)
“手”表示由高于他人的优越感,因而由傲慢所产生的人自己的能力。又:
其居民手力短缺,惊惶羞愧。(以赛亚书37:27)
“手力短缺”表示没有能力。又:
泥土岂可对陶匠说,你作什么呢?或你所作成的说,祂或造我的没有手吗?(以赛亚书45:9)
此处“没有手”表示没有任何能力。以西结书:
君王必悲哀,首领必披上惊愕,那陆地人民的手都必发颤。(以西结书7:27)
此处“手”表示能力。弥迦书:
祸哉!那些在床上图谋罪孽、造作恶事的,他们在晨光中就实行出来,因他们的手是他们的神。(弥迦书2:1)
“手”表示他们自己的能力,他们倚靠自己的能力如同倚靠他们的神。撒迦利亚书:
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!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。他的膀臂必全然枯干,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。(撒迦利亚书11:17)
由于“手”表示能力,所以在圣言中,人的邪恶和虚假常被称为“他手所作的,或他手的工作”。邪恶来自人之自我的意愿,虚假来自人之自我的理解力。这就是邪恶和虚假的源头。这一点从人之自我的性质足以清楚看出来,它无非是邪恶和虚假。这就是自我的性质(可参看39, 41, 141, 150, 154, 210, 215节)。由于“手”一般表示能力,所以在圣言中,“手”常被归于耶和华或主;这时,“手”在内义上表示全能,如以赛亚书:
耶和华,你的手高举。(以赛亚书26:11)
此处“手”表示神性能力。同一先知书:
耶和华一伸手,他们都灭亡。(以赛亚书31:3)
“手”表示神性能力。又:
关于我手的工作,你们可以吩咐我吗?我亲手铺张诸天,又命定了天上的万象或众军。(以赛亚书45:11-12)
“手”表示神性能力。在圣言中,重生之人经常被称为“耶和华手所作的或耶和华手的工作”。又:
我手立了地的根基,我右手以手掌丈量诸天。(以赛亚书48:13)
“手”和“右手”表示全能。
又:
我的手岂是缩短、不能救赎吗?我岂无拯救之力吗?(以赛亚书50:2)
“手”和“力”表示神性能力。耶利米书:
你用神迹奇事和大能的手,并伸出来的膀臂,领你的百姓以色列出了埃及陆地。(耶利米书32:17, 21)
这表示神性能力,只是17节用的词是“大能”,21节用的词是“手”。经上常说,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把以色列领出埃及。以西结书:
主耶和华(Lord Jehovih)如此说,当日我拣选以色列,向雅各家的种举手,在埃及陆地使他们认识我;我向他们举手,要把他们从埃及陆地领出来。(以西结书20:5-6, 23)
摩西五经:
以色列人看见耶和华向埃及人所施展的大手。(出埃及记14:31)
从上述经文很清楚地看出,“手”表示能力。事实上,手如此象征能力,以致它也成为能力的代表,这一点从在埃及所行的奇迹明显看出来,那时,当摩西被吩咐伸出他的杖或手时,奇迹就发生了。如出埃及记:
摩西向天伸杖,耶和华使冰雹如下雨降在埃及地上。(出埃及记9:22, 23)
摩西向天伸手,就有幽暗。(出埃及记10:21, 22)
摩西向海伸手,耶和华便使海成了干陆地;摩西向海伸出手,海就回流。(出埃及记14:21, 27)
凡精神正常的人,都不会相信摩西的手或杖有任何能力,但举起和伸出手因表示神性能力,故在犹太教会中成为能力的代表。
约书亚伸出标枪也一样,如约书亚记:
耶和华对约书亚说,你向艾城伸出手里的标枪,因为我要把它交在你手里。约书亚伸出手里的标枪,他们就进了城,夺了它。约书亚没有收回伸出标枪的手,直到他灭绝艾城所有的居民。(约书亚记8:18-19, 26)
由此也明显可知,构成犹太教会外在的代表是何性质。因此,圣言是这样:外在意义上所记载的细节看上去并不是主及其国度的代表,如此处摩西或约书亚伸出手和其它所有细节;当头脑只专注于文字上的历史细节时,它们看上去并不是代表。由此还明显看出,犹太人距离对圣言和其教会宗教仪式的正确理解何等遥远,因为他们使整个敬拜完全集中于外在事物,甚至到了将能力归于摩西的杖和约书亚的标枪的地步;而事实上,这些东西所拥有的能力并不比一块木头大。只是由于它们表示主的全能,并且在天上就是这么理解的,所以当他们伸出手或杖时,神迹奇事就会发生。当摩西站在山顶上举手时,类似的事也发生了。摩西一举手,约书亚就得胜,摩西一垂手,约书亚就失败。所以他们就扶着他的手(出埃及记17:9-13)。
给那些被分别为圣的人按手也一样,如以色列人给利未人按手(民数记8:9, 10, 12),以及当约书亚接替摩西时,摩西给约书亚按手(民数记27:18, 23),以便赋予权力。这就是为何在我们这个时代,授予圣职和祝福的仪式都是通过按手来进行的。手表示和代表能力到了何种程度,这从圣言中论到乌撒和耶罗波安的话明显看出来。论到乌撒,经上说:乌撒就伸(手)扶住神的约柜,结果死了(撒母耳记下6:6-7)。“约柜”代表主,因而代表神圣和天上的一切事物。“乌撒就伸(手)扶住约柜”代表人自己的能力,也就是他的自我。由于这自我是亵渎的,所以“手”这个词在原文被省略了,但仍理解为“手”,以防止天使感知到这种亵渎之物触到了神圣之物。乌撒因伸手而死。
论到耶罗波安,经上说:
耶罗波安听见神人向伯特利的坛所呼叫的话,就从坛上伸手,说,抓住他!他向那人所伸的手就枯干了,不能收回到自己那里。他对神人说,请为我祷告,求求耶和华你神的情面,使我的手复原。于是神人就求耶和华的情面,王的手就复了原,像先前一样。(列王纪上13:4-6)
此处“伸手”同样表示人自己的能力,或他的自我,这是亵渎的。他想通过伸手攻击神人来侵犯神圣之物,结果他的手就枯干了。然而,由于耶罗波安是偶像崇拜者,因而不能亵渎,如前所述(303, 408, 661:1节),所以他的手复原了。“手”表示和代表能力,这一点从灵人界中的代表清楚看出来。在灵人界,一只裸露的臂膀有时会出现在眼前,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,以至于能把人的骨头压碎,并把最里面的骨髓挤净。因此,它会造成如此恐惧,以至于导致心脏衰竭。它的确拥有这种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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